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防指各成员单位:
根据气象预报和我县防汛发展趋势,按照《永兴县防汛应急预案(试行)》的规定,县防指决定:自5月22日12时00分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。请按照应急响应的要求,尽快落实各项防范措施,加强值班值守,密切监视天气、雨情、水情、工情变化,切实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、地质灾害隐患点、低洼地带、水库(电站)、山塘等重点部位、重点工程的防御,一旦出现灾情、险情,必须及时、准确报告,确保不溃一库一坝,不发生人员死亡,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。
永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
202年5月22日
责编:李艳菊
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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